
9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26〕26号),同时废止2010年发布的国办发〔2010〕53号文件。
与2010年版相比,新《意见》最突出的变化是系统性引入了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明确要求在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强化安全管控。

企业对标改造催生厂区安防升级需求
《意见》第二条明确要求“推动生产企业加快对标改造提升、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提升信息化数字化管理能力”,同时“充分运用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强化线上线下融合监管”。
2026年6月,应急管理部批准发布AQ4101—2026《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技术规范》,规定了系统设计、设施设备、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运行与维护等全流程要求,适用于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实施日期为2026年12月1日。标准对摄像头布点、报警管理、系统运维等环节提出了明确规范,企业需要在标准实施前完成对标改造。
AI智能监控成为合规刚需
《意见》第(六)条明确要求“探索运用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强化零售店(点)风险预警提示”,并建立“销售集中时段零售店(点)专人现场盯守看护制度”。这一“人防+技防”的双重要求,实质上将视频监控系统变成了零售店经营的合规前置条件。
应急管理部已就《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新版规范对门店建筑结构、平面布局、经营面积、风险监测预警设备等提出更为严格的硬性要求,明确人货分离、视频音频监测、场内人员限流等关键管控要点。
运输环节:车载监控与全程追踪成为硬性要求
《意见》第(十二)条要求“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对烟花爆竹运输车辆装卸货、行驶轨迹及其驾驶员实施全过程安全监管”,督促装货人严格落实装载货物前查验责任。第(七)条则要求对烟花爆竹及生产用危险化学品的流向“实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实现许可资质、买卖合同、道路运输、产品流向、企业库存等相关数据信息动态关联”。
这一要求涉及安防技术的多个层面:一是车载监控终端。运输车辆需配备具备GPS/北斗定位、温度湿度传感、碰撞检测等功能的智能车载终端。二是装卸货视频监控。装卸货环节是安全事故高发节点,需要部署移动式或固定式监控设备,结合AI分析实现装卸过程的实时监管。三是寄递渠道管控。《意见》要求强化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制度,严禁烟花爆竹进入寄递渠道。
燃放环节:无人机巡查与智能视频监控成为标配
《意见》第(十六)条明确要求“加大巡逻检查频次,强化无人机巡查、智能视频监控等新技术赋能,及时发现、制止并依法查处违规燃放行为”。这是政策文件中首次将无人机巡查与智能视频监控并列写入烟花爆竹燃放监管要求。
目前相关地区已经开始推动无人机巡查,2026年春节期间,广西贺州打造“数智AI摄像头+AI无人机巡检”空地一体监管体系,无人机对禁燃区域开展空中巡检36次,覆盖139个检测点位,实现违规燃放与污染源的全天候排查、精准预警。
另外,智能视频监控在禁燃区域管控中也在各地中同步扩展。
标准体系加速成型
本轮政策的一大特点是标准体系与监管要求同步推进。除前述AQ4101—2026《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技术规范》外,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GB10631—2025《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已于2026年5月1日正式实施,全面整合替代了原GB10631—2013等7项国家标准,对个人燃放类产品的药量限制更为严格。同时,GB/T20613-2026《烟花爆竹储存运输安全性能检验规范》也已发布,实施日期为2026年6月1日。
此外,应急管理部还批准了《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烟花爆竹工程竣工验收规范》等标准,实施日期均为2026年12月1日。2026年底将形成一个标准集中落地的时间窗口,烟花爆竹生产、批发、零售各环节的安防系统建设需要在标准实施前完成对标。
责任编辑:石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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