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6月11日,公安部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涉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无人机五类违法行为作出裁量基准:
1. 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
情节轻微:如操控微型、轻型无人机且飞行时间较短,或疏忽导致登记信息有误的,责令改正。
一般罚款:操控微型、轻型无人机,处200元以下罚款;操控小型无人机时间较短的,处2000元至1万元罚款。
严重情形:操控中型、大型无人机,或使用虚假信息登记、破解实名验证功能,或一年内两次以上被罚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2.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违规操控无人机
对监护人进行处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操控微型机(无人指导),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操控轻型机(无人指导),处500-2000元罚款。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操控轻型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操控小型机,处2000-5000元罚款。
情节严重(如操控中型/大型机,或监护人一年内已被罚过,或造成危害后果)的,没收无人机。
3. 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在管制空域内飞行
责令停止:未明显超出适飞空域或批准范围的。
罚款500元以下:操控微型、轻型机,或小型机时间较短的。
没收并罚款1000-5000元:超过真高300米,或操控小型机,或一年内已有一次处罚的。
没收并罚款5000-10000元:操控被破解参数的无人机,或一年内两次以上被罚,或在机场、空中禁区等区域飞行,或飞行真高1000米以上,或发生坠落、掉落事故等。情节严重者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4. 操控模型航空器在划定的空域外飞行
根据模型航空器等级(A/B/C/D/E级)和违规情节,处罚幅度与前述管制空域飞行类似,最高可没收模型航空器并处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可并处行政拘留。
5. 非法拥有、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反制设备
仅拥有未使用:没收设备;主动上交且未使用的,仅没收。
使用但未造成危害:没收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多次使用或造成危害:没收并处5万-10万元罚款。
造成无人机失控、坠落,或一年内两次以上被罚等:没收并处10万-20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石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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