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近日联合印发《网络安全标识管理办法》。办法旨在提升产品的网络安全能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护网络安全和公共利益,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网络安全标识是指能够反映产品本身网络安全能力水平的信息标识。网络安全标识对应的网络安全能力由低到高依次为基础级、增强级、领先级,相应的标识等级分别用一星、二星、三星表示。
办法提出,网络安全标识管理工作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产品生产者按照自愿原则参与;鼓励产品生产者依据本办法提升产品网络安全能力,标注网络安全标识;鼓励消费者优先选用标注网络安全标识的产品。
根据办法,需要标注网络安全标识的产品,产品生产者应当依据实施规则相关要求开展网络安全能力检测,确定网络安全能力等级,并取得检测报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网络安全标识或者利用网络安全标识进行虚假宣传。
关于印发《网络安全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信办发文〔202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公安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网信办、公安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网络安全标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2026年4月2日
责任编辑:石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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