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号主席令:《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明年5月实施

2025-12-31 01:16 来源:中国安防协会

国家主席习近平12月27日签署第六十四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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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共10章127条,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提出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的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构建了覆盖“全生命周期、全链条、全要素”的监管体系,其中多个章节和条款为安防技术、产品和服务提供了明确、强制性的应用场景和法律依据。

总体原则与基础要求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四条工作方针中强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决定了安全管理的重心前移,安防系统作为“预防”和“监测”的核心技术手段,其基础性地位得到法律确认。

第五条主体责任与双重预防机制中要求,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加强“信息化建设”。安防行业的核心任务就是通过技术手段实现风险的动态感知、智能评估(分级)和可视化管控,并嵌入隐患排查流程。

第十一条信息化监管中,明确提出“加强危险化学品信息化监管”,对危险化学品实行“电子标识”和“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和监控”。这直接指向RFID/NFC电子标签、二维码、智能传感、物联网平台、大数据分析等安防及物联网技术的全面应用。

规划布局阶段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十七条化工园区动态监管与风险监测预警中,要求化工园区对“进出园区的所有危险化学品实行动态监管”,对“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实施风险监测预警”。这为“智慧化工园区”整体解决方案带来强制性需求,包括:智能门禁与物流通道管理系统,涵盖车辆识别、货物RFID跟踪、驾驶员身份验证等;视频监控与AI分析系统,包括人员行为分析、烟火识别、异常聚集、区域入侵等;重大危险源物联网监测预警平台,涵盖集成温度、压力、液位、气体泄漏等传感器数据;园区周界防范系统,如光纤振动、雷达、无人机巡查等。

第二十条规划安全控制线中,要求划定并严格控制“规划安全控制线”。这催生了针对安全控制线及周边区域的智能视频监控、无人系统自动巡检、地理信息电子围栏等相关技术需求。

生产与储存安全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中,企业必须建立该制度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安防系统需与企业风险分级地图融合,实现不同风险等级区域的门禁权限、监控密度、报警联动的差异化、动态化配置。

第三十六条自动控制、安全仪表与监测预警系统,强制性要求装备自动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建立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并与政府互联互通。这意味着安防与工控安全深度融合,视频智能分析需与工控系统联动;在专用监测传感器网络中,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探测、火焰探测、腐蚀监测等传感器网络及管理平台将成为标配;另外还包括企业端安防与监测数据需标准化并接入政府监管平台。

第三十八条报警与监控装置,要求设置并保证通信、报警装置适用,严禁关闭、破坏监控报警设施或篡改、隐瞒数据。这强化了安防系统可靠性、防篡改、数据真实性和完整性的法律要求。

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中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要求设置治安保卫机构,对专用储存场所设置实体防范、技术防范设施,包括高清视频监控、入侵报警、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查、安防集成平台等系统的配备。

第四十四条研制开发过程安全管理中,要求确保研制过程安全,其中实验室、中试基地的防爆监控、环境参数监测、实验过程可追溯,明确了相应视频监控系统需求。

经营与运输安全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中购销记录与流向信息管理,要求剧毒、易制爆化学品销售、购买记录保存并报公安机关备案,实现流向信息可追溯。这需要将安防系统与业务管理系统和公安机关监管平台对接,实现“人、车、货、单、视频”关联。

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运输车辆监控中,要求运输车辆安装并确保卫星定位监控装置正常运行,企业进行实时监控、管理。这不仅是车载GPS,更是智能视频监控、运输全程可视化监管平台的市场机遇,用于监控疲劳驾驶、异常停车、路线偏移等。

责任编辑:石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