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路面视频损坏检测方法》征求意见

2025-12-18 01:19 来源:ITS标委会

12月15日,全国ITS标委会发布通知,公开征求国标《路面视频损坏检测方法》的意见。标准规定了路面损坏视频检测的设备要求、检测条件、路面病害数据采集、路面病害数据处理、参数计算与汇总以及报告编写等操作过程。适用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工程质量的验收及公路养护中的检测和评价,其它等级公路的检测和评价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代替GB/T26769—2011《路面损坏视频检测方法》,与GB/T26769—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1年版的第1章); 

增加了“路面感光成像”“路面结构光计算成像”“车载式路面损坏视频检测系统”“路面病害检出率”的术语和定义(见3.1、3.2、3.4、3.8); 

更改了设备要求的规定(见第4章,2011年版的第4章); 

更改了工作环境条件的规定(见5.1,2011年版的5.1); 

增加了检测系统查验的有关规定(见6.1); 

将“路面视频数据采集”更改为“路面病害数据采集”(见第6章,2011年版的第6章),更改了开始采集的规定(见6.3,2011年版的6.3); 

将“路面视频数据处理”更改为“路面病害数据处理”(见第7章,2011年版的第7章);

将“概述”更改为“路面病害数据的质量把控”并更改了有关规定(见7.1,2011年版的7.1);

将“路面损坏数据格式”更改为“路面病害数据格式”并更改了有关规定(见7.2,2011年版的7.2); 

将“路面视频数据处理过程”更改为“路面病害数据处理过程”并更改了有关规定(见7.3,2011年版的第7.3); 

将“路面破损率”更改为“路面破损情况”,并更改了有关要求(见8.1,2011年版的8.1);

更改了路面状况指数的统计方法(见8.2,2011年版的8.2); 

更改了路面状况统计表的有关规定(见8.3,2011年版的8.3); 

将图像质量评价的要求中的“概述”更改为“一般规定”,并更改了有关规定(见附录A,2011 年版的附录A); 

增加了“路面病害定位信息有效性的判断”的有关规定(见附录B); 

增加了“路面病害检出率的判定”的有关规定(见附录C)。

责任编辑:石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