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丨由最高法工作报告看智慧司法行业未来

2021-03-12 09:07 来源:智安物联网 作者:缙霄

3月8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到,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出现2004年以来的首次下降,特别是民事案件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15年后首次下降。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认为,大量纠纷在诉前解决,使公力救济与社会救济相结合,体现了社会的进步。不仅如此,诉前防线也划分成很多层次,使法院可以把更优质的资源用于解决那些“难啃的骨头”和“疑难杂症”。

值得关注的“首次下降”

据了解,继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基本解决执行难之后,为破解诉讼难、方便群众诉讼,经过两年奋战,全国法院构建起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机制,为群众解决纠纷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服务,提供多样化纠纷解决方案和权利救济渠道,促进矛盾纠纷公正、高效、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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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最高法工作报告看智慧司法行业未来

根据最高法的相关资料显示,自智慧司法平台自2018年2月28日正式上线运行以来,已经完成与全国总工会、公安部、司法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等的“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涵盖了劳动争议、道交事故、金融保险、证券期货、知识产权等纠纷领域,3.3万个调解组织、16.5万名调解员入驻平台,3502家法院全部实现与调解平台对接,为群众提供菜单式在线调解服务,累计调解案件超过1360万件,平均调解时长23.33天。特别是2020年,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全面得到应用,每天有近1.7万件案件在诉前成功调解,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下降的主要原因。

司法为什么要智慧?

由于我国在2017年开展了员额制改革,此次改革后,法官人数从原来的21万人,精简至12万人,检察官人数从原来的22万人,精简至84444人,人员仅为原来的三分之一。

员额制改革一方面促进了裁判者、司法者责权一致,同时也加重了司法人员的办案负担。以改革前后来看,2016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理案件12088800件,人均审理案件57件,2017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理案件22601567件,人均审理案件188件,案件办理数量增长3倍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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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之2014年开始的裁判文书公开工作拉开了司法信息全面公开的大幕,法院系统在最高院的推动下开展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以及庭审公开四大平台建设,检察系统在最高检推动下建设人民信息公开网以及后续的中国检察网,推动检察流程信息、文书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公开。

这样大手笔、大范围的公开工作,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以公开的手段倒逼司法质量提升,倒逼司法规范工作进一步开展。加之公开之后的相关舆论推动影响,个案的判罚情况能够快速形成示范效应,改变后续的判罚结果,甚至改变裁判标准(例如昆山龙哥案)。

在需求与困难交错之下,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了《检察机关大数据行动指南(2017-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将依托大数据及智能语音等前沿科技,统筹利用以司法办案数据为核心的检察数据资源,建立检察大数据总体架构,营造大数据应用良好生态,打造“智慧检务”。

攀升的效率,激增的市场

根据《2020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电子政务发展指数从2018年的0.6811提高到2020年的0.7948,排名比2018年提升了20位,取得历史新高,达到全球电子政务发展“非常高”的水平。其中,作为衡量国家电子政务发展水平核心指标的在线服务指数上升为0.9059,指数排名大幅提升全球第9位,国家排名位居第12位,在线服务达到全球“非常高”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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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根据招标网相关数据显示,在近半年的时间里,仅以智慧司法为相关标题的招标信息就有105条(不计入智慧监狱等分支)。如果将相对特殊的2020年除去,仅2018年全年,法院信息化订单总额达到15.26亿元,较2017年增长42.9%。全年订单量为691个,同比增长30.1%。2019年第一季度,订单总额增长依旧强劲,同比增速达1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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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们要明确的是,在市场体量飞速增长的情况下,智慧司法行业与其他有类似增量的市场一样,仍存在种种乱象,其中市场规范化标准的制定仍不完善的问题重中之重。

由于智慧司法的相关建设是一个相对复杂的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协调。然而目前国家发布的行业技术标准远远不够覆盖司法流程的全部内容和环节,智慧法院相关各个系统和产品间仍然存在标准不统一、不兼容等问题。其影响贯穿于我国智慧司法体系的应用、联通与后期建设追加等诸多环节。

新时期,新规划,新需求

2021全国两会已经落幕,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中我们可以明确看到,其规定要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同时要求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不断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服务效率。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推动政务信息化共建共用,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

与之相对的,是当下智慧司法在建设、落地时的一些列问题。目前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虽在立案、审判、执行、破产等司法程序及多元化纠纷解决等方面取得了极大的成就,各个业务领域的信息化建设亮点频现,特点突出。但在各平台、系统的功能不断优化、升级的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信息化建设中信息共享不足的“审、执”办案平台沟通不畅的问题,信息孤岛现象逐渐在法院内部各系统之间形成。有些法院仍在初级信息化阶段,但是对于拥有成熟审判、执行系统的地区,未来信息共享、数据交换体制仍待进一步发展。

换言之,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技术同法律领域深度融合的行业发展背景下,相关企业必须顺应时代发展趋势,积极利用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不断进行产品创新,才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维持在智慧司法领域的领先地位。

小结

当前智慧司法的建设与应用极大地提升了我国的司法公正、公平与效率,而2020年新冠疫情的到来更是让这一行业走入了大众视野。

在新时期,如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加方便、快捷、低成本的化解矛盾纠纷,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解纷需求,为百姓解忧,让正义提速,则是时代赋予我国司法从业者与涉足这一赛道企业的一张新考卷。

责任编辑:潘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