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主动防御”产品要使用合法的!

2020-06-01 10:20 来源:富尼烟雾器

安防烟雾器作为“事中安防”的主动防御利器,已在欧美市场存在了将近20年。通过短时间喷射大量烟雾,屏蔽入侵者的视线,能够及时制止一些盗窃以及抢劫之类的恶性事件。它的应用,帮助成千上万个用户保护了财产和人身安全,得到了市场的极大认可。

但是欧美版的安防烟雾器生产成本过高,待机功耗过大,导致无法大面积普及。只能应用在一些小众高端领域,很难进入普通的店铺或者家庭。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联合解放军防化研究院的退休专家们,经过大量地试验和测试,推出了中国版的安防烟雾器。它革命性地降低了成本,体积小,不耗电,一经问世就得到了安防行业的普遍关注。

由于该产品属于新的产品类型,不属于传统的工业品,对于产品的性质需要权威部门给予一个准确的定义。目前,所有能够发烟的产品,它的内部材料一定会有一些敏感的危险品成分,所以都归属到民用爆炸品的范畴。国家对这类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监管及其严格,如果没有相应的资质,直接就会触犯刑法。这必然会阻挡安防烟雾器在市场上的应用,为销售方和使用方增加了很高的门槛。

面对此种困境,我们并没有退缩,继续在产品的设计、研发和制造方面找突破口。我们摒弃了传统的发烟配方,采用更安全更环保的新型配方材料,又经过上千次验证和测试,终于成功地开发了一款新型的安防烟雾器。

经过国家权威部门的专家检测,试验结果的数据表明,我们最新一代的安防烟雾器的整体性能安全,已经脱离了危险品的范畴,它的性能与普通的工业品等同,在销售和使用方面没有任何限制,这也为产品能够广泛的使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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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主动防御”产品要使用合法的!

目前,在“事中安防”领域,市场上有多种方案以实现主动防御的目的。比如,催泪瓦斯、辣椒素等,但他们大多采用的都是警用管制产品,在销售和使用环节需要到公安部门进行报备审批,如果没有得到审批,销售此类产品就会触犯刑法。国内也有个别厂家也在生产安防烟雾器,没有任何生产手续,他们采用的还是最传统的发烟方式,危险性极高,已经属于爆炸品的范畴。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与我们合作的生产制造商为国有特大军工企业,所有产品的生产制造都是处于国家工信部严格监管之下,产品无论从质量还是法律层面都有坚实的保障。

疫情过后,随着经济的不稳定,社会治安事件明显会高于以往,这对于我们安防从业者也提出了挑战。我们将继续与广大地安防同行进行深度合作,将“事中安防”这一细分领域做大做强。

责任编辑:潘一大